20年前今天的我只有8歲,對於六四事件的記憶很模糊。20年後,我已從不同途徑知道有關六四的資訊。我認為人的自由意志好重要,不應以武力打壓。
此外,我認為如果是想得到想得到的東西或轉變時,應用和平的手段,如集會、遊行、請願......等等的方法去達到目的。這絕對比用武力來達到目的來得讓人心服和合乎仁義。
今次參加燭光晚會,除了因為想表達自己上述的想法和要付諸實行外,也是因為想表達對曾特首那番天真言論的不滿 - 人的自由意志是不容侵犯!
請不要隨意代表我。唔該。

ME

MY SISTER

2009年6月4日